(二十一)敬字之義

《雪廬述學語錄》

<敬字之義>

師曰:敬者,不苟①之謂也。無論何事,行其所當行,無過與不及,斯謂之不苟,亦即謂之敬。以敬待人,以敬接物,皆不失禮,古今中外,禮儀容②有不同,而求所行之不苟,則無二致③,敬之一字,可忽④之哉。

注:

①不苟:不草率。

②容:也許。

③二致:不一致。

④忽:不留心,不注意。(以上摘自《國語辭典》)

釋:

雪公老師勉勵我們,做任何事情,要行其所當行。待人以敬,接物以敬,才不失禮。不可以不隨時留心,注意敬字。

印光祖師也常說,「欲得佛法實益,須向恭敬中求。有一分恭敬,則消一分罪業,增一分福慧。有十分恭敬,則消十分罪業,增十分福慧。」

念佛人不可以不以兩位老人家的話自我勉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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